关于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通知

各城区残联、社会发展局:

  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市残联已与市交运部门达成“低保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特惠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核发范围:凡持有本市城区(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低保证的残疾人均可办理残疾人免费乘车IC卡。

  二、核发办法:IC卡必须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持以下证件到户籍所在地残联(社发局)提出办卡申请。(残疾人证与身份证地址不相符者需携带户口簿)由市残联衔接公交集团按季度组织办理

  1、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各1份复印件;

  2、近期免冠1寸红色或蓝色背景彩色照片1张;

  3、低保残疾人还需提供居住地城区残联(社发局)开具的介绍信;

  4、居住在城区的大冶、阳新的符合办卡条件的残疾人,凭《暂住证》到城区残联提出办卡申请;

  5、请各城区残联(社发局)收集以上相关资料,认真审核,报市残联康复维权科核准后,到市公交集团IC卡办证服务中心办理免费乘车IC卡,原来已办理残疾人(盲人、下肢等)免费乘车IC卡的无需重新办理。初次办理由市残联统一按《黄石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管理办法》收取相关证件和意外伤害保险、审批表交市公交集团IC卡办证服务中心,经统一审核办理后,交市残联统一发放

  6、残疾人须妥善保管好公交免费乘车IC卡,遗失后应及时到市公交集团IC卡办证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挂失造成的一切后果(非本人或借他人使用等)由持卡人本人承担责任,并取消其免费乘车的优待资格)

  7、因持卡人原因要求补办残疾人乘车IC卡,工本费12元由本人承担,在补办期间(乘车)由持卡人(自行)购票

  8、低保残疾人办理乘车IC卡的同时,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每年意外伤害保险每人20元,均由残疾人(持卡人)本人缴纳(发卡时由保险公司收取)

  9、持残疾人乘车IC卡可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不含跨地区线路7路、18路、19路、46路),每年需年审一次,年审时间为次年同一月份,每年限乘720次

  10、享受乘车优待的残疾人持“残疾人乘车IC卡”乘坐公交车时,必须刷卡乘车,并接受司乘人员、稽查人员的查验

  请各城区残联(社发局)认真组织,并将此通知按要求宣传到人,落实到位,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市残联康复维权科联系,电话6531108。

  注:涉及到办理过程中违规操作(未按要求审核),经审核不予办理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追责。

 

黄石市残联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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