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项目】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救助条件】
一是救助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二是实行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原则;
三是受助人员原则上只能救助一次,特殊情况下同人同地不得超过2次(含2次)。救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级民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是救助标准参照西塞山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每人每天15原标准执行。
【办理程序】
引导、护送→闻讯登记→网上登记→调查情况→实施救助
办理时限:救助站全天候24小时对属于救助对象的救助人员,及时提供救助。
【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救助,求真务实开展救助工作;
(二)坚持方便群众,以人为本做细救助工作;
(三)全体工作人员统一着装,普通话交流,文明礼貌;
(四)优化工作流程,方便受助对象求助;
(五)明确救助时限,自接到求助电话或信息起,城区内20分钟到达现场,乡镇不超过2小时;
(六)确保受助对象在站内吃饱、穿暖、安全。
单位:黄石市救助管理站
地址:黄石市八卦嘴射击馆路9号
电话:0714-6335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