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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房屋租赁

如何办理居住证

  【办理机构】

  西塞山区公安分局所辖各派出所

  【办理对象】

  外地来西塞山区城区人员

  【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

  2、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居住地的户主户口薄或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或所在单位的证明;

  4、本人身份证和居住地的电话。

  【办理程序】

  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七日内持本人居住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申报居住登记。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的,在申报居住登记的同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申领居住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申领居住证,但本人要求申领居住证的例外:

  (一)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六十周岁的;

  (二)在居住地探亲、就医、旅游、出差的;

  (三)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培训的人员;

  (四)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社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站收到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应当在三日内送交公安派出所。

  公安机关接到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材料后,应当及时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发放居住证。

  西塞山区黄思湾社区服务站地址:黄思湾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黄思湾东屏路20号)

联系电话:0714-6453615

  西塞山公安分局黄思湾派出所地址:黄思湾黄厂街642号(黄思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面)

  联系电话:0714-645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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