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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政策 | 医疗救助

  医疗借助分为医中救助和医后救助两种方式,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选择其一(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医中救助;不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实行医后救助),城乡低收入家庭只能选择医后救助方式。

一、对象范围

  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

二、现行救助标准

  1、定点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2万以内的按70%救助,最高救助6000元;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再按70%救助,最高救助8000元。

  2、非定点医院住院,个人自付费用2万以内的按60%救助,最高救助5000元;2万以上的超出部分再按60%救助,最高救助7000元。

  3、特困供养对象个人自付费用按100%比例进行救助,最高救助20000元。

  4、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患九种重大疾病,个人自付费用2万以内的按50%救助,最高救助4000元;2万以上的超出部分再按50%救助,最高救助6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医中救助的提交:①身份证(或户口簿);②社会救助证。

  2、医后救助的提交:①救助对象书面申请;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③救助对象类别证明(社会救助证);④医院出院小结或病情证明以及与之对应的治疗费用原始发票。

四、办理程序

  1、医中救助:直接在就诊医院结算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即可。

  2、医后救助:申请人委托村(社区)民政主任代为申请(或直接向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站申请)——镇(街道)、区民政局联合评审——市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网银发放医疗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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