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为高龄老人买保险

  6月1日,晚报在头版位置刊发《黄石将为城区高龄老人买保险》的消息,引起公众密切关注。连日来,许多高龄老人和这些老人的子女纷纷致电市民政局、市老龄办,询问相关情况。为了帮助城区高龄老人及时、顺利申购“鹤寿康泰保险”,市民政局围绕什么是“鹤寿康泰保险”、申购时间、申购手续在哪里办理、所能获得的保险保障有哪些等一系列问题,专门作出具体解答。

  另外,记者从市老龄办了解到的最新消息是,从本月21日开始,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黄石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分期到各城区的各个社区(村)为高龄老人办理申购登记手续,时间安排是:6月21日至30日,在西塞山区各社区(村);7月1日至10日,在黄石港区各社区(村);7月11日至17日,在下陆区各社区(村);7月18日至24日,在铁山区各社区(村);7月25日至31日,在开发区各社区(村)。高龄老人本人或其亲属持老人身份证即可到老人户籍所在社区(村)申购“鹤寿康泰保险”。

  一、什么是黄石城区高龄老人“鹤寿康泰保险”? 

  黄石城区高龄老人“鹤寿康泰保险”是黄石城区高龄老人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简称,被保险人为黄石城区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含大王镇、太子镇、金海开发区)户籍、年龄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高龄老人。被保险人因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因素导致身体受到意外伤害以及特定意外伤害时,在保险责任范围以内享有该保险保障。

  “鹤寿康泰保险”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具体而言,是由市民政局以投保人身份为城区高龄老人投保,保费从市本级福彩公益金中安排。

  二、政府出资投保“鹤寿康泰保险”有什么特殊意义?

  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意外伤害的风险远高于其他年龄群体。高龄老人发生意外伤害,不但会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压力,也会加重老年人及其家庭经济负担。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医疗等方面社会风险,推动养老服务业和金融保险业融合发展的客观需要。

政府出资为城区高龄老人购买“鹤寿康泰保险”,是继2014年高龄津贴制度全面落实以后,我市保障高龄老人晚年生活质量的又一敬老爱老助老新政,体现了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关键作用和对“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激发作用。

  三、今年哪些高龄老人可申购“鹤寿康泰保险”?

  因“鹤寿康泰保险”第一个保险期限从2016年6月30日开始,所以凡1936年7月1日前出生的、拥有城区户籍的老人(由国家供养的农村五保老人和城市三无老人除外),均可自愿申购一份该保险。

  四、申购“鹤寿康泰保险”的手续在哪里办理?申购的截止时间是哪天?

  城区高龄老人申购“鹤寿康泰保险”,到户籍所在社区(村)即可办理相关手续,承保公司将负责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社区(村)提供配合。公、民办养老机构自费代养老人申购也需在户籍所在社区(村)办理手续。老人申购“鹤寿康泰保险”所需要提供的资料,由承保公司负责宣传和通知到社区(村)、相关养老机构。承保公司按西塞山区、黄石港区、下陆区、铁山区、开发区的顺序,从6月21日起至7月31日止,分别进入各社区(村)为高龄老人办理自愿申购登记手续。请有意申购的老人和其子女注意承保公司在各城区社区(村)为老人办理申购登记的时间。

  五、“鹤寿康泰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障项目有哪些?

  “鹤寿康泰保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持票乘坐民航客机和合法营运的机动车、轨道交通和水上交通工具(含公交车、出租车、其它汽车、电车、火车、地铁、轻轨、轮船等),或乘坐证照齐全的家庭自用车导致意外伤害。

  二是被保险人因煤气(天燃气)中毒、农药中毒、食物中毒、动物咬伤、烫伤、触电、溺水、火灾、爆炸等原因导致意外伤害;或在住房内外因跌倒、坠落、被坠物击中、被倒塌物压埋、被撞击等原因导致意外伤害;或因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飓风、台风)、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地面突然下沉等原因导致意外伤害;或因突发停电、停水导致意外伤害。

  三是被保险人因其它原因导致意外伤害。

  “鹤寿康泰保险”的保障项目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意外伤害伤残(烧伤)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六、第一个保险期内中标的承保公司是哪一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公司中标,负责“鹤寿康泰保险”第一个保险期的承保工作。

  七、“鹤寿康泰保险”的保费是多少?保险期限有多长?

  每份“鹤寿康泰保险”保费20元,保险期限一年。“鹤寿康泰保险”的第一个保险周期从2016年6月30日0:00起,至2017年6月29日24:00止。

  八、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后,如何报案?报案需要哪些材料?

  保险期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后,应及时通过承保公司的理赔电话报案,并按承保公司的要求提供完整理赔资料,承保公司在完成审核工作后给予相应赔付。报案电话号码、理赔程序和办理理赔所需要的材料等具体事项,承保公司将通过媒体公开宣传的同时,印发宣传单、宣传册发给每一位被保险人,社区(村)和有关养老机构配合宣传工作。

  九、“鹤寿康泰保险”各保障项目的最高赔付额是多少?

  在第一个保险期内,不同程度的意外伤害,对应不同额度的保险赔付。其中,被保险人乘坐民航班机因意外伤害而身故、伤残(烧伤)的,最高赔付额可达41万元;乘坐机动车、轨道交通和水上交通工具,或乘坐证照齐全的家庭自用车因意外伤害而身故、伤残(烧伤)的,最高赔付额可达5.1万元;因其它意外伤害而身故、伤残(烧伤)的,最高赔付额可达1.1万元;因意外伤害而入院治疗(含门诊、住院)的,最高赔付额可达1.1万元。以后的保险期,由于中标公司可能不同,“鹤寿康泰保险”各保障项目的最高赔付额可能存在差异,每个保险期的具体最高赔付额以承保公司与市老龄办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在指定医院诊疗所产生的费用,可获得保险公司多大比例的赔付?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乙方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其余额按90%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赔付额最高可达1.1万元。

  十一、“鹤寿康泰保险”定点医院有哪几家?

  为便于被保险人遭遇意外伤害后就近得到最快救治,在全市范围内确定以下医院为“鹤寿康泰保险”定点医院:鄂东医疗集团黄石市中心医院及其普爱院区、黄石市中医医院及其团城山院区,黄石市第二医院、第四医院、第五医院,爱康医院、普仁医院、矿务局医院。

  保险期限届满而被保险人在定点医院治疗仍未结束的,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继续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责任。

  被保险人后续治疗时间以保险期限终结的次日起90天为限。

  十二、“鹤寿康泰保险”保单与个人投保保单有什么不同?

  “鹤寿康泰保险”是针对城区高龄老人的团体保险,保险公司只签发一份团体保单,而不对每位被保险人个人开具保单。对于被保险人应掌握的保险责任范围和保障水平等情况,由承保公司通过有效途径和形式传达给被保险人。

  十三、哪些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不承担“鹤寿康泰保险”赔付责任?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被保险人猝死(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保险人斗殴、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的除外);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等10余类情形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烧伤)的,保险公司可不承担赔付责任。具体赔付责任免除范围以市老龄办与承保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和承保公司的宣传资料为准。

  十四、自愿申购了“鹤寿康泰保险”的高龄老人,是否还要在新办、补办或年检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时自费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自愿申购了“鹤寿康泰保险”的高龄老人,在新办、补办或年检老年人免费乘车卡时,是否需要自费购买与该卡相配套的意外伤害险,可由本人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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