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社区居民的选举公开信

广大居民们:

  您们好!根据《湖北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省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鄂办发[2015]4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黄办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区委、区政府决定从11月11日起至12月12日止对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投票选举日定位12月12日。这是全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依法搞好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这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思想政治素质好、社区治理领导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来源渠道,选优配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因此,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和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具有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中认真负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道德品质好,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4)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社区治理中有较强协商能力;(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作风民主,公道正派;(6)身体健康;(7)已登记参加本社区选举的居民。社区“两委”主职男不满57周岁,女不满52周岁;其他班子成员男不满55周岁,女不满50周岁;新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原则上每个社区要求配备1名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成为居民委员会成员:(1)候选人之间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其中一方;(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未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3年的;(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党纪正在被立案侦查(调查)的;(5)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6)参与邪教组织、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社区正常工作的;(7)煽动、组织群众非法上访或造成群体性事件的;(8)在社区财务清理审计中存在严重经济问题的;(9)未主动履行辞职承诺的;(10)在社区换届考察中,经组织认定不能胜任社区工作的现任“两委”班子成员。

  本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采取户代表选举的方式进行,不得办理委托投票。请广大居民(户代表)珍惜当家作主的权利,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按照每期公告要求,准时参加换届选举的各个重要环节。特别要注意的是:要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主动到网格登记站进行登记。户代表登记以户籍为准,由每户已登记参加选举的居民推选1名代表进行登记并领取选举证。逾期不登记者,将视为放弃选举权。要自觉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四个一律”,维护选举的正常秩序。对换届中的拉票贿选、不正当竞争和破坏、干扰、妨碍换届选举的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零例外,依法坚决打击,严厉打击。凡是参与或指使他人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举的,要坚决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对居民们的工作、生活会产生一些影响,因此我们衷心恳请大家给予理解与支持,相信每一位居民都具有一定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能够顾全大局,科学安排,克服工作、生活与选举的矛盾,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参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也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这次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西塞山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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